虚拟股权激励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
股权
形式的虚拟化。
虚拟股权
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企业
股权
。公司为了很好地激励
核心员工
,在公司内部无偿地派发一定数量的
虚拟股份
给公司核心员工,其持有者可以按照
虚拟股权
的数量,按比例享受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 第二,
股东权益
的不完整性。虚拟股权的持有者只能享受到分红收益权,即按照持有虚拟股权的数量,按比例享受公司税后
利润分配
的权利,而不能享受
普通股
股东的权益(如表决权、分配权等) 所以虚拟股权的持有者会更多地关注企业经营状况及
企业利润
的情况。
第三,与购买实有股权或股票不同,虚拟股权由公司无偿赠送或以奖励的方式发放给特定员工,不需员工出资。
作为股权激励的一种方式,虚拟股权激励既可以看作是
物质激励
,也可以看作是
精神激励
。
虚拟股权激励作为物质激励的一面,体现在享有一定股权的员工可以获得相应的
剩余索取权
,他们会以
分红
的形式按比例享受公司
税后利润
的分配。 虚拟股权激励作为精神激励的一面,体现在持股的员工因为享有特定公司"产权以一种"股东"的身份去工作,从而会减少
道德风险
和
逆向选择
的可能性。同时,因为
虚拟股权
的激励对象仅限于公司
核心员工
,所以持股员工可以感觉到企业对其自身价值的充分肯定,产生巨大的
荣誉感
。
虚拟股票
特殊性
虚拟股票和股票期权有一些类似的特性和操作方法,如激励对象和公司在计划施行前签订合约,约定给予虚拟股票的数量、兑现时间表、兑现条件等。
虚拟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差别在于:
(1)相对于股票期权,虚拟股票并不是实质上认购了公司的股票,它实际上是获取企业的未来分红的凭证或权利。
(2)在虚拟股票的
激励模式
中,其持有人的收益是现金或等值的股票;而在企业实施股票期权条件下,企业不用支付现金,但个人在
行权
时则要通过支付现金获得股票。
(3)报酬风险不同。只要企业在正常盈利条件下,虚拟股票的持有人就可以获得一定的收益;而股票期权只有在行权之时
股票价格
高于
行权价
,持有人才能获得股票市价和
行权价
的价差带来的收益。
虚拟股票模式需要关注几个问题:
第一,
股票二级市场
的风险。如果在
二级市场
股票的波动幅度加大,公司将承担很大的市场风险,可能发生兑付危机,给公司造成损失。最明显的是,一旦今后股价大涨,其激励基金可能无法支付到期应兑现的金额。长期执行也缺乏相应的资金支持,处理比较复杂。
第二,
行权价
如何确定。行权价定高了,则获利空间小,不会有经营者去买;定低了则会使人感到不公平。其中存在一个
股票期权行权
价激励和约束的强度问题。国际上,行权价主要分为
现值有利法
、
等现值法
和
现值不利法
,其参照系是该公司在股市上的现行
股价
。我国当前的股市存在不合理性,股价偏离其实际价值,且波动较大,所以照此确定行权价很难。国内企业如要确定行权价,最合适的是实行现值有利法,即行权价低于当前股价,否则激励的效果差。
第三,如何考核参与
虚拟期权
计划的人员。对经营者业绩进行科学的考核,是实现经营者报酬与其业绩挂钩的前提。如果考核指标无需任何努力即可达到,或者并不是在期权与
期股
的作用下实现的,那么,激励合约并未实现其目标。以
净资产收益率
还是以
股价
作为考核指标呢?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具体财务指标反映企业过去的表现,
股票二级市场
的表现用来预期上市公司未来现金流。一个有效的经营者
业绩考核
体系,应该将两者结合起来。
虚拟股票模式避免了以变化不定的
股票价格
为标准去衡量公司业绩和激励员工,从而避免了由于投机或其它宏观变量等经理人员不可控因素引起公司股票非正常波动时对
期权价值
的影响;同时,虚拟股票实质上是一种资金的延期支付,这种制度环境下这不失为一种避免违规操作的好方法。
-
溢价型虚拟股票
是指虚拟股票获得者与企业
普通股
股东一样享有股票升值带来的收益。即在期初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虚拟单位,并以授予时股票二级市场的价格作为基准价格。如果将来股票的市场价格高于基准价格,激励对象可以获得虚拟股票溢价带来的收入;如果企业股价下跌至基准价格以下,则激励对象分文不得。这种
激励模式
与
股票期权
相比较,不同之处在于:(1)虚拟股票的激励对象到期后获得的只可能是企业股票的
溢价
收益,而不可能获得企业的股票;(2)虚拟股票的持有人只享有
溢价
收益权,而不享有股权的其他权益;(3)虚拟股票的兑现机制为企业按股票的
二级市场
价格的差价直接给予激励对象,而股票期权是将股票以
行权价
卖给激励对象,然后由激励对象自己去市场上兑现获得收益。
-
股利收入
型虚拟股票
是指虚拟股票获得者与企业
普通股
股东一样享有
股票分红
的权利,即在期初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虚拟股票单位,激励对象的收入为到期后其持有的虚拟股票单位乘以企业每年派发的每股红利。这种类型的虚拟股票
激励模式
与
股票期权
相比较,不同之处在于激励对象只可能享受到企业股票的分红收益,而不可能实际获得企业的股票或获得企业股票的
溢价
收益,因此激励效果一般不是很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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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价格型虚拟股票
是指
非上市公司
将虚拟的企业股权奖励给企业的激励对象,
股权
由虚构的股票组成并以薄记的方式发给企业的激励对象。这种虚拟股票的价格由企业或企业外部顾问性质的中介咨询机构来确定,一般每年确定一次。激励对象获得的收益为持有购股权兑现的
股数
乘以每股虚拟股票的价值升值。内部价格型虚拟股票与
股票期权
相比较,不同之处在于:(1)激励对象赖以获得收益的基础只是企业内部虚构的股票,并且只享有虚构股票的
溢价
收益权;(2)虚拟股票的价值并不与企业股票的市场价相对应,而是由企业内部的
财 务
指标等予以确定,是市场中介机构的评估确认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