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
202
4
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房函〔
202
4
〕
2
58
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
科目
及方式
11
月
9
日
9:00
—
11:30
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
14:00
—
16:30
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11
月
10
日
9:00
—
11:30
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自备计算器)
14:00
—
16:30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自备计算器)
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纸笔考试。
考试设《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和《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
4
个科目。
其中,《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
2
个科目均为客观题,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相结合,客观题、主观题分值分别占
30%
、
70%
,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卡上书写的方式作答;《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相结合,客观题、主观题分值分别占
80%
、
20%
,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卡上书写的方式作答。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
日
0
:00
至
9
月
11
日
24
:00
。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
(
以下简称
“报名服务平台”,
网址为
http://47.99.242.51/tip)
进行报名。
报考人
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无法进行报名。
三、报名及免试条件
(一)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1
.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
.
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1
.
2021
年
10
月
15
日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
3
个科目的考试;
2
.
2021
年
10
月
15
日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
3
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报名步骤
1.
注册信息
报考人员本人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要重新注册。
2.
网上填报
报考人员在报名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后,及时上传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书等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核,选择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上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审核工作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的相关证书等资料
24
小时内最多只允许提交三次。
报考人员必须确保上传的相关证书等资料真实、准确、有效,因提供虚假材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
二
)
网上缴费
1.
缴费时间
全部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
202
4
年
9
月
9
日
9:00
至
9
月
15
日
16:00
登录报
名服务平台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报考人员须按时缴费,逾期无法补缴。
2.
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
2016
〕
660
号文件精神,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费
每人每科
60
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
64
元。报考人员确认报名缴费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考试大纲
继续使用《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2021
)》,
报考人员
可通过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
www.cirea.org.cn
)、“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网站(
www.creva.org.cn
)下载。
六、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可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
9
:
00
至
8
日
24
:
00
登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
应试
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七、考试成绩公布
(一)考试日期后
2
个月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将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开通成绩查询通道。
应试人员
可通过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查询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并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
30
日内,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在线申请复核试卷卷面合分是否准确,在线查看成绩复核结果。
(二)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考试结束后将对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八、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合格证书由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委托印制并发往各地,应试人员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天津人事考试”版块“通知公告”栏目查询领取时间及方式。
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
4
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
4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
4
个考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参加
3
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
3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换领资格证书。
九、注意事项
(一)
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
房地产估价师
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合格后,市人才考评中心将采用报考人员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制作合格证书。
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初次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处理工具(照片上传注意事项
--
点击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报考人员应采用近期半身白底
1
寸免冠
彩色
正面证件照。
2.
照片源文件必须是标准证件数字照片,
JPG
或
JPEG
格式,像素须大于
295px*413px
,大于
20k
。为保证照片清晰度,禁止将像素数量不满足要求的照片进行放大后使用。报考人员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报考人员请正确选择考试级别。
(
四
)报考人员须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同时须持有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确保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
五
)为保证报名缴费顺利进行,建议报考人员使用
360
安全浏览器的极速模式进行缴费操作。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请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
六
)
需要票据的报考人员请缴费成功后在报名服务平台中查询缴款码并访问天津市财政局官网(
http://cz.tj.gov.cn
)打印电子票据,进入网
站
后,
选择
“政务服务”按钮,在右侧“财政服务区”模块中选择“电子票据查验”,进入页面后选择“缴款码查验”,分别输入缴款码和验证码打印电子票据。
特别提示:因打印财政票据需采集报考人员工作单位信息,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服务平台中准确填写
“工作单位”栏目内容,缴费完成时,财政票据同步采集此项信息,无法修改财政票据上此项信息。
(
七
)报考人员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登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
“
我的信息
”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同时须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不实、虚假承诺,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
八
)请广大
报考人员
随时关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天津人事考试”版块“通知公告”栏目内的有关事宜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天津人社”或“
TJHRSS
”,及时获取考试资讯。
(
九
)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天津人事考试”版块“办事服务”栏目内的《
天津市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考务问题解答》,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考务咨询电话:
12333
报名期间考务咨询邮箱:
bmkwzx@163.com
(请在邮件中写明要咨询的问题并留下个人联系方式)。
报名政策(条件)咨询电话:
23541177
(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开通时间:
202
4
年
9
月
2
日至
9
月
15
日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银联咨询电话:
95516
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技术咨询
电
话:
400-001-0370
(工作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13:30-17:30
)
,或在
“报名服务平台”
首页右下方
“技术支持”处扫码关注抖音获取技术支
持
(工作日:上午
9
:
00
-1
1
:
3
0
;下午
1
4
:30-17:
0
0
)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24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