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活动费是指纳入学校预算收支的所有学生活动经费,是指为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心理健康教育、文体活动、就业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工作产生的活动费用。

二、学生活动支出必须以学生为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学生活动费用于与学生无关的其他活动,学生活动费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巧立名目,挤占挪用。不得用于与开展学生活动无关的经济活动,不得报销各类宴请、旅游考察等费用。

三、报销学生活动费需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学生活动开支决算表》及现场活动图片或相关新闻稿。

四、发放奖金的应附表彰决定、获奖名单并且通过银行卡发放;发放奖品、服装等实物的应附签领表;北京市市内交通费需另附《报销北京市内交通费审核表》。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禁止以白条或冒名签领方式办理报销。

2.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完成报销工作,在报销时应汇总本次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支出。

3.学生活动形成的资产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中国政法大学学生活动开支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