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北京理工大学主办的社会科学类综合性学术期刊,创刊于1999年,双月刊,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本刊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国内外高等院校教师、研究生及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A刊)核心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来源期刊”“美国《剑桥科学文摘》(CSA)源刊”。
热诚欢迎校内外作者踊跃向本刊投稿,让我们共同将《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建设成社会科学研究与发展的长青园。
违法合同无效规则是指强制性规范自身包含法律后果的情形。当违法合同无效法律后果有悖诚信原则时,诚信原则对违法合同无效规则的适用性基础包括:一方面,诚信原则与违法合同无效规则在同一案件中的规范效果相抵触;另一方面,诚信原则矫正功能的范围可以涵摄违法合同无效的不公正法律后果。既有的单一解释路径存在局限,对此应当确立场景化的条件式优先关系,建立以诚信原则为中心的多维解释路径。在司法实践中,诚信原则对违法合同无效后果矫正的关键在于寻找案件核心要点、证成条件式优先关系。诚信原则在违法合同无效裁判中的具体适用可以归纳为:第一,查明当事人是否存在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第二,权衡诚信原则与违法合同无效规则在个案中的实现重要性;第三,检验此种优先关系能否被普遍接受。
中国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逐渐从早期的选择性政策过渡到功能性的“双积分”政策,以构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以中国新能源汽车(整车)上市公司作为实验组,通过倾向性得分匹配方法从非汽车制造企业中匹配出对照组,使用双重差分模型,检验“双积分”政策对新能源汽车企业技术创新的激励效应。研究结果表明:(1)“双积分”政策显著激励了新能源汽车企业“实质性”创新行为;(2)“双积分”政策同时也激励了“策略性”创新行为;(3)这种激励效应在国有企业中显著,对非国有企业未造成显著影响,而无论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其研发投入都显著促进了“实质性”创新;(4)地区的异质性分析显示,市场化水平较高的东部地区激励效应更为显著,西部地区不显著,而企业规模可以平衡这种异质性的影响。因此,政府应继续完善“双积分”政策,加强对非国有企业的引导,对市场水平较弱的地区给予针对性的支持。
双碳目标下,促进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发展的任务变得更加紧迫。高质量技术创新是促进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发展的重要条件。但高质量意味着高风险,企业不仅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还需要良好的对技术创新的管理能力。以中国、美国、德国、日本和韩国五国光伏上市企业为例,从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相结合的角度,揭示经理人技术创新管理能力在股权、债权融资对光伏企业技术创新质量影响关系中的重要作用。研究发现,由于投资者渴望规避高风险,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对技术创新质量均有负向影响,且债权融资比股权融资的负向影响更大;但如果经理人对技术创新活动有较好的管理能力,就能在企业创新的不同阶段有效缓解上述不利影响,甚至可以引导股权融资对创新质量发挥促进作用。在实证研究基础上,从企业经营和政府部门制定政策两方面给出提高光伏企业技术创新质量的对策建议。
中央环境规制政策最终由地方政府监督、企业履行落实,意在使污染企业减少污染排放和技术创新。以“十一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为自然实验,以清洁企业为对照组、污染企业为实验组,从地方政企策略行为的视角,理论与实证分析中央环境规制政策通过减污效应和创新效应对污染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研究表明:(1)中央环境规制使地方政府更有激励给予清洁企业以政府补贴和融资便利,而污染企业会采取减少产出、迁移、产品转换、退出市场等威胁性策略,迫使地方政府为其提供政府补贴和融资便利,以进行技术创新和污染治理。(2)与清洁企业相比,污染企业一方面因治污成本增加,导致全要素生产率下降,而另一方面因融资贷款用于研发创新生产更多新产品,提高了全要素生产率,最终使中央环境规制对污染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不显著。(3)异质性检验发现,中央环境规制仅提升了国有污染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但降低了中部地区污染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在推动节能减排方面具有强大的动力,是引领清洁低碳发展的新路径。基于此,利用2011—2020 年中国30个省份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水平、碳排放量、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能源效率、产业结构合理度及化石能源消费量等数据,通过STIRPAT模型,综合考虑横向空间维度及纵向时间维度,就中国省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对碳排放量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研究结果显示:(1)中国各省份的碳排放量呈现出显著的空间溢出效应,并且在空间分布上表现出“高—高”型集聚和“低—低”型集聚的正相关的特点。(2)总体而言,中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对碳排放量具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分区域而言,西部地区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在对碳排放量的影响中占主导作用。(3)能源效率、产业结构合理化对碳排放量有显著的抑制作用,而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人口以及化石能源消费则显著增加碳排放量。提出促进区域化利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弃风弃电问题以及寻求供求平衡等政策建议。
采用三轮文献筛选和专家遴选,对402篇(中文)和2 837篇(英文)“双碳”政策核心期刊文献进行文献计量可视化与内容分析。结果显示,“双碳”政策路径主要包括能源清洁化转型、产业绿色化升级、碳交易市场、生态环保与碳汇四个方面。除此之外,社会正义、法律体系、氢能、储能和CCUS也是“双碳”政策的研究热点。基于“双碳”政策路径的生成逻辑,建构了一个整合“政策机制—政策类型—政策路径”的理论框架,廓析了“双碳”政策的要素结构、互动机制和内在逻辑。其中,政策机制旨在澄明因何以及如何制定和执行“双碳”政策体系,包括政策主体、情境、目标和规则四个要素;而政策类型则是政策机制作用下的结果,包括制度规制、市场机制和技术创新,厘清政策类型有助于为“双碳”政策的具体路径提供方向指引;有鉴于此,政策路径即为不同政策类型下的“双碳”政策执行的具体行动方向,包括能源转型、产业升级、碳交易市场、生态碳汇、人工固碳。研究有助于丰富“双碳”政策科学的理论研究,为系统地把握“双碳”政策的理论脉络和发展进路,以及后续的政策制定、执行与优化提供参考。
不法侵害的识别与防卫权的设置初衷密切相关,应从保护公民合法权利的宗旨出发识别不法侵害。作为防卫权发动的前提,不法侵害的识别应以法益侵害为基础,以对权利的蔑视为依托,以维护社会团结为限度。即应以法益侵害为认识起点,借助权利侵害和社会团结的法理,将不法侵害限定为在主观意志支配下实施的侵害行为。在识别不法侵害时,应坚持区分防卫权的成立前提与行使条件,以行为时行为人的认识为尺度,以经验评价为基本依据,坚持社会团结原则,从社会利益维护的角度,平衡防卫所保护的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立足侵害行为的破坏性、不法性、造成损害结果的难恢复性等规则,将具有法益侵犯性、权利蔑视性的部分行为排除出不法侵害的范围。
由于线上集资的监管规范与线下集资规范在理念和内容上存在较大差异,刑法在评价同质行为时可能会得出罪与非罪不同的结论,即同样是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并用于正常生产经营,线上集资借款人若不违反其他禁止性规定即为合法,在线下环境中则要受到刑法的否定性评价。此种“二元标准”现象是由监管理念之差异以及特定概念之泛化导致的。可从两方面化解:在解释论层面,本罪保护的是一种特定的市场交易秩序,即禁止以承诺保本付息的方式进行集资的交易规则。若一般集资行为不具有保本属性,则不属于本罪所规制的行为类型。在立法论层面,应转变金融监管理念,修订滞后的规范内容。应根据不同集资形态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细则,明确其中的权利义务、交易方式、利率限制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合理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
最小必要原则实践上的审查结构不完整,学理上的审查内涵有争议,其完整的审查框架尚不明确。为保障《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的实施效果,应清楚最小必要原则的完整审查框架。基于现行规范的释义,最小必要原则属于比例原则在个人信息处理中的体现;基于欧盟法上最小化原则的追溯,必要性审查与比例性审查对个人数据的处理作了全面、精细的考察,具备坚实的欧盟法实施基础,亦契合中国的实定法依据,有较强的借鉴价值。按比例原则“全位阶”的操作架构,吸收必要性审查与比例性审查,最小必要原则即形成完整的审查框架,且在比例原则 “目的—手段” 关系下,最小必要原则可展开规范审查,其规范的步骤包括 “事实描述” “目的正当性考察” “手段有效性、‘最小’损害性及比例性考察” 三大环节。而告知—同意原则可确定最小必要原则的适用与收缩空间。
如何有效促进微观企业数字化转型并协同推进产业数字化成为各界共同关注的现实议题,资本市场开放可能为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有利的契机。利用“陆港通”交易制度实施提供的准自然实验环境,选取2007—2020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采用多时点双重差分(Difference-in-Difference,DID)模型实证检验了资本市场开放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资本市场开放能够显著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即“陆港通”交易制度实施后,标的企业数字化转型程度显著提高。在进行内生性处理和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这一结论依然成立。机制分析表明,资本市场开放可以通过缓解融资约束、促进企业创新和缓解管理层短视等渠道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异质性分析表明,资本市场开放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促进作用在非国有企业、高科技企业和高行业竞争度的企业中表现更为明显。
结合消费函数理论和城镇化发展相关理论,分析了收入视角下城镇化质量影响居民消费的内在机理,即城镇化质量的提升有助于提高居民的绝对收入,稳定居民收入预期,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而对居民消费的扩大起到促进作用。在对中国城镇化的发展质量进行评价的基础上,利用2005—2017年省际面板数据实证检验了城镇化质量通过作用于绝对收入、收入预期和收入差距对居民消费产生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城镇化质量、绝对收入、收入预期对居民消费均具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进一步通过交互效应分析发现城镇化质量能够加强绝对收入以及收入预期对居民消费的促进作用,而收入差距对居民消费的促进作用不明显。针对这一研究结论,建议注重推进人口和土地城镇化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优质公共服务的城乡均衡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