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及其实施条例、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我部 会同生态环境 等部门 起草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相关 单位和个人可以在 2024年 4 30 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 .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网址: http://www.mof.gov.cn)的“财政法规管理系统”提出意见。

2 .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我部,并在信封上注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以收到信函日期为准)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 3 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

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 关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