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家住该县余坪镇新庄村的李鑫来在收割水稻时,救下了一只被收割机压伤了后腿的小动物。他将小动物解救出来,发现与黄鼬相像,但颜色不同。村民怀疑是保护动物,不敢随意处理,于是打电话报告了林业部门。第二天,县野生动物救护站工作人员赶到现场,经辨认该动物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花面狸。工作人员按照野生动物收容救助程序,将花面狸带回救护站疗养、观察,待花面狸恢复健康后,将择日放归大自然。

据悉,花面狸,又名果子狸,白鼻狗、花面棕榈猫等,是具有珍贵毛皮的野生动物。属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