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农区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委,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十二届市委五次全会关于“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部署要求,切实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市水务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研究制定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基本”监管工作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实际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